Project title 1
集體戶的設立,主要用來解決落戶地無住房又無親屬投靠人員的落戶問題。優化營商環境,適應人口流動特別是人才流動加快的需要,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,推行鄉(鎮、街道)或村(社區)設立公共集體戶,方便落戶手續辦理。適應孵化器、眾創空間、特色小鎮內單位小、人員流動快的特點,支持其設立集體戶,滿足創新創業者需要,解除后顧之憂。落實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原則,允許人才公寓、酒店公寓設立集體戶,解決實際居住人才或產權人的落戶問題。今后,有需要的單位可以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設立集體戶。